为切实做好辖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全力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龙岗公安分局南岭派出所积极督导企业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全民消防格局,近日,该所依法处罚一家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物业企业和单位负责人。
一个月前,民警对某光翠园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责令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某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近日,民警对某光翠园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居民小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故障仍未进行整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岭派出所对该公司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