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2:30分许,龙岗公安分局李朗派出所民警开展每周例行辖区重点部位整治行动时发现,位于上李朗瓦窑路30号一铁皮简易仓库内非法储存有大量疑似白电油,经现场清查,疑似白电油共计160余桶,民警现场控制两人(谢某、男、湖南人,邹某、男、广东人),随后将疑似白电油的危化品抽取样本送往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并将相关危化品交由南湾街道安监办进行查封及处理,及时消除了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
6月2日,根据检测鉴定报告,民警在确定该危化品为白电油之后,随即传唤了谢某和邹某,经查,谢某和邹某坦承其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白电油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谢某和邹某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警方提醒:储存危险化学品,都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藏室,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