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全天候在路面接警巡逻,具有覆盖面广、机动性高、灵活性强等特点,火警发生时,巡逻民警和巡防员往往是最先赶到现场的,因此,有效使用好灭火器材、掌握灭火技能,巡逻民警及巡防员便可能在火灾初始阶段控制火势。正是基于此,并结合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前期,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相关领导就要求对该所全部警车、巡逻摩托车所配备的消防装备做了一次摸底检查,该换则换、该添则添。同时多次组织巡逻民警和巡防员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使其掌握一定的扑灭初始火灾的技能,做到一旦辖区发生火警,巡逻民警及巡防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上述做法在5月28日傍晚取得成效,该所巡逻队员成功扑灭一辆正在自燃的汽车火患。
5月28日18时30分许,巡逻队员驾驶摩托车巡逻至荷花路荷坳社康门口路段时,看到路边停放的一辆灰色人货小车车头冒浓烟,并且驾驶室内不时有火焰闪烁。根据前期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巡逻队员判断该车正在发生自燃,且继续燃烧很可能引发爆炸,并将威胁到旁边停放的车辆及过往群众的安全。面对此种危急情况,巡逻队员一边用对讲机将警情报告值班室,一边控制来往车辆和疏散群众,确保路面安全,同时迅速从巡逻摩托车上取出灭火器,对准车头及驾驶室内着火点喷射进行灭火作业。经现场4名巡逻队员合力,最终将该小车的火患扑灭。经该所民警勘查后,初步认定起火原因系该小车年久失修线路老化短路引起。
由于该所巡逻队员的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使自燃小货车车主的损失减到了最低,车主对该所灭火队员表示十分感谢,现场群众也给予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