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实施限行。具体措施,详见正文。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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