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黄色过渡备案标识于2022年8月1日到期,不能上路行驶。请尽快淘汰超标车,购买合标车办理上牌。
不能。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黄色过渡备案标识于2022年8月1日到期,不能上路行驶。请尽快淘汰超标车,购买合标车办理上牌。
合格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具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2)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3)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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