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部分需要。审验对象为达到审验条件的AB类驾驶证驾驶人、除AB类的其他驾驶证驾驶人、校车驾驶人、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部分驾驶人需要。
一、审验相关规定
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持有除AB类的其他驾驶证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校车驾驶人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 三力测试 → 办理驾驶人审验
二、办理须知
01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身体条件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02
年龄在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能力测试。
03
不予通过审验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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