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任何指标都不得延期,不得放弃,不得变更。如果是混动车牌指标是可以改成普通小汽车指标的。
任何指标都不得延期,不得放弃,不得变更;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
温馨提示: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获得者使用,不得买卖或者转让。 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摇号】可获深圳车牌摇号时间、申请入口+条件+指南、结果查询入口、往期中签率一览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