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启用的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深圳新增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启用的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 区域 | 设置地点(路口或路段) | 类型 | 备注 |
1 | 南山区 | 月亮湾大道北大附中人行天桥路段北往南 |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
2 | 宝安区 | 107国道福永景观人行天桥北行 |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
3 | 龙岗区 | 龙平西路黄阁路路口东侧西行 |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污染物的等违法行为 | 机动车尾气遥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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