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宝安区
1.洪浪南路(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大宝路(洪浪南路至洪浪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安大道辅道(机场六道至机场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石岩梅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金开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鹤洲路(机场南路至鹤洲村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文明路(福永大道至永悦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机场六道(机场大酒店至航站四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实施时间
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3月5日施行。
注意: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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