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省内异地在深办理新车上牌需要提交居住证,在深圳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仍需提交深圳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11月20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正式实行。其中,“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便利了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
新措内容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2020年11月20日起,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注: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适用业务
适用于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不包括外省户籍人员持居住证跨地市办理)。
适用车型
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不包括二手车)。
材料审核
1、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对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省内异地购车登记”
误解:政策中的“省内异地购车登记”,是指在深圳可以上省内其他城市的车牌(如广州、东莞、佛山的车牌)。
正解:在哪个城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只能上登记地城市的车牌。
“上牌免提交居住证”
误解:只要是省内户籍,异地办理车辆登记业务,都可以免居住证,凭身份证办理。
正解:仅限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并且,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重点:
在深圳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仍需提交深圳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关于深圳实施细则
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第五十一条: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或者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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