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潮汐车道是为了充分利用道路的通行效率,使得在某时段、某方向的大量车辆可以快速通行,不造成交通拥堵。深圳设置潮汐车道挺久的了,大家都了解哪些地方有潮汐车道吗?
2018年4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的通告》。
根据通告,以下8条道路继续设置潮汐车道,有效期持续至2018年11月9日。
一、福田区新洲路潮汐车道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福田区下梅林一街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罗湖区东昌路潮汐车道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段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20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四、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潮汐车道
(一)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南往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北往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工作日每天18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五、南山区深南大道潮汐车道
将深南大道南新路至南山大道路段(长约350米)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六、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
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违规进入潮汐车道处罚规定
违反规定进入“潮汐车道”的,按照“逆行”违法处罚200元、记3分;
重中型载货汽车逆行驶入的, 处1000元罚款、记3分。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现场民警指挥强行驶入的,依照“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处罚500元、记6分。
PS: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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