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完成预约的车主,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流程中的一种来办理。
a.先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办理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然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预约信息到各车管业务点进行验车及受理,受理完成后即可确认所预选的号牌。
b.或者先按照预约信息到约定的车管业务点办理验车及受理业务,其后再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号牌预选,并在完成预选的15个工作日内到车管业务点办理号牌确认。
2.信息录入
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进入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功能,选择“牌证发放机关”为“深圳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然后录入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进行短信验证码进行安全验证。
3.选号
用户可以选择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5选1)方式,随机选号只能选择当天以前(不包括当天)启用的号段。自编自选须在设定的号段中通过输入完整的号牌号码进行选择,直至选取未被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为止,验证次数每天不超过20次。
4.打印预选号凭证
注册用户选取机动车号牌后,打印《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凭证》。
5.确认机动车预选号
注册用户携带机动车预选号凭证到西丽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确认机动车互联网预选号的结果,随后正常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五、办理互联网选号注意事项:
①用户选号前首先需绑定机动车,输入车辆识别代码,车辆识别代号必须符合GB16735标准,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
②用户在网上同时只能为一辆机动车选号,预选机动车号牌成功后,只有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后才能为下一辆机动车选号。
③用户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选号(系统启用时间为9:00-23:00)。
④选中可用号牌号码后,必须在30分钟内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完成号牌号码选择确认。如未在30分钟内输入有效手机短信验证码,则视为放弃该预选号牌。30分钟内因网络中断,用户可重新登录系统输入有效手机短信验证码。
⑤用户在预选号牌号码成功后未在选号有效期内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新车注册的,系统将该用户列入黑名单,2年内该用户不得在互联网上选号。如确认为黑客攻击,可到车管所办理用户变更业务,将黑名单解锁。
⑥新车注册登记时车辆识别代码、车主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所有人名称、手机号码、预选号码有效期必须与互联网预选号的信息一致。
关于开通互联网小型汽车预选号牌服务的通告
为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业务,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我所从3月21日起开通互联网小型汽车预选号牌业务(办理网址:gd.122.gov.cn/)。对于购买小型汽车后未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个人,通过网上用户注册,即可预选小型汽车号牌,并可凭打印的《互联网机动车预选号凭证》到我所窗口确认号牌。可预选的小型汽车号牌的号段请登录欢迎广大车主使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车辆管理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