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考灯光使用技巧
1、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会车时,需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相关闭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如果对面来车没有关闭远光灯,可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对面来车关闭远光灯。
2、超车时,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前车让路。
3、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后车用远近光灯示意超车,只要有让路条件,就必须及时减速、靠右让路。
4、跟车行驶时,不要使用远光灯,要使用近光灯。
5、在有路灯照明的道路行驶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6、在车辆掉头或遇到交叉路口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7、起步前,关闭双闪灯,停车后,开启双闪灯。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夜间行驶的操作技巧以及评判标准吧。只有了解清楚我们才能知道哪些操作会导致自己的夜间考试不及格或者是扣分,从而加强这方面你的练习。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出车前检查车辆灯光情况,近光、远光,雾灯等一个也不能少,而且要掌握夜间行驶时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
跟随前车行驶时,应适当拉长两车之间的距离,避免在夜间出现突发情况反映不急。还有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施工信号,尽量把车速放低。
夜间会车时,若遇到对方不关闭远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远、近光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仍不关闭远光灯时,应靠路的右侧停车避让。
通过熟练掌握以上夜间行驶技巧和评判标准,考生就能有效规避考试失分点,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