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还记得深圳的咪表卡吗?建议大家最好记起来,至少有效的咪表卡最好别丢了。因为,2015年7月13日开始,深圳咪表卡余额可以退还啦。根据计算方法,此次退还包括利息,如果余额还有100元,就会退还152元。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正式启动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余额退还包括本金和利息。据统计,深圳市民手中所有的咪表卡总余额约有1900万元,意味着这笔巨额资金终于要解冻了。
深圳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自去年7月8日重启,《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中明确规定,原咪表停车项目停车卡的余额可继续用于道路临时停车。市民办理咪表卡余额退还时,在退款方式上,不仅可以选择以充值方式转入深圳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也可以选择以转账方式转入持卡人银行账户。
咪表卡余额退还的受理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具体为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和14:00-17:30
退款须知
咪表卡是不记名卡,其持卡人负有妥善保管责任,按照合同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咪表卡余额退还以持有有效的咪表卡为前提。咪表卡的余额,以现场余额读取工具系统和读卡器读取的数据为准。
退款怎么算
咪表卡余额本息的快速计算公式为:咪表卡余额本息=咪表卡余额本金×1.52。
此次咪表卡余额退还也将包括利息部分。利息计算期间统一为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计复利)。经计算,1元现金在该期间的利息为0.52元,本息合计为1.52元。
咪表卡的含义
是指我市原咪表停车项目停车卡,即在我市原咪表停车项目中,由深圳市高戍达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高润丰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戍达”)于1997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依法对外销售的停车卡(咪表泊车卡),属智能卡(IC卡)、不记名卡,可用于缴付我市原咪表停车项目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占道费。我市原咪表停车项目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至2007年9月30日终止。
温馨提示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3号福田交通枢纽中心福安大厦东座首层。
办理材料:
(一)咪表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须在现场当面签署《债权转让确认书》,自愿将债权转让给市财政委。
(四)选择以充值方式转入持卡人在我市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的,须提供已在我市新一轮路边停车收费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即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
(五)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持卡人银行账户的,须提供境内银行卡(信用卡除外)账号以及卡片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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