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目前,只有山东一省实行了黄标车改绿标车。条件有4个,包括必须是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等。
目前黄改绿政策只在山东一省进行了实行,政策规定,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二标准柴油黄标车,可以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换发“黄改绿”标志。
深圳黄标车暂时是无法改绿标的。
而在山东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申请“黄改绿”,大家可以参考:
一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是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三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
四是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且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
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车主自愿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以后,由车主和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签订改造合同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车辆安全和尾气排放情况经过检测合格后,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后续按照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