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须知
1、每一成年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周岁以下儿童一名,超过一人应购船票。往香港年满一周岁至六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购儿童票,年满六周岁以上的儿童须购全票。
2、每位旅客免费携带行李10公斤、体积不超过0.057立方米或2立方尺,超过以上规定按超限行李收费。托运行李以每10公斤或以下为一计费单位,每单位收费人民币20元。
3、金银及其制品、有价证券、铸币、纸币、真珍珠宝石、古董文物、贵重物品及海关禁止出口等物品不予托运。凭船票办理当班行李托运,并在开航30分钟前办理托运手续。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杀伤性、有臭味、恶腥味尸骨等物品上船。
5、散客船票在开航时间前退票收取10%手续费,开航后2小时内退票收取50%手续费,开航2小时以后不予退换票;来回套票不予退票。网点销售之船票按哪里销售哪里退票原则处理,团体票退票按约定办理。
香港线行李服务
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一件行李,其重量不得超过十公斤,第二件行李必须托运,每位旅客可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以十公斤或以下为一单位,每单位收费为人民币二十元整。超过两件以上的行李托运,按十公斤或以下为一单位,每单位收费为人民币四十元整。
金银及其制品、貨币、有价证券、珠宝、古董、文物等贵重物品、包裝不良物品不办理托运。 政府及海关严禁携带的物品不能托运。由于旅客违法、违规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旅客自己负责。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船舶故障及各种意外而中断航程、延误抵港,本公司及其承运船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滞留、阻延引起的任何损失。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灭失,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每十公斤人民币二十元整计算,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六百元整。行李如有损坏或遗漏,请于离开蛇口客运码头前告知本公司,以便本公司迅速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