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三、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一条规定的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五、机动车驾驶证异地转入换证
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
1、《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显示的不相符;
2、《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
3、《机动车驾驶证》与系统中所登记的内容不符;
4、所持的旧版异地《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有效期止”的月、日应与“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相对应,并按照“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进行计算,造成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含当天);
5、驾驶证有效期已过期的(含当天);
6、新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或旧准驾车型为A、B的,或年龄为60周岁以上的其审验日期超过一年以上的;
7、所持驾驶证为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8、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的“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9、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损毁(坏),未能完整、清晰辨别当事人身份信息的。遇第1、2、3、8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遇第4、5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期满换证后再办理转入;遇第6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办理恢复业务后再办理转入;遇第7类情况,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再转入深圳,遇第9类情况,需回发证机关进行换证后再办理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