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吴小姐咨询:前几天,我在宝安区的一个十字路口开车时,一个人骑着自行车飞驰过来横穿马路。当时我车前是绿灯,是那个人闯红灯的。我的车跟他自行车撞了以后,他要我赔他自行车,还因为腿上撞破皮,叫我陪他去医院。当时围了很多人,不少人都说我要赔偿他的医疗费,请问我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应该赔付他吗?
广生律师事务所 王淑平律师答复:出了事故司机负多少责任,主要看以下几点: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则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均应负同等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给对方人员造成严重恶果,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应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按 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