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八卦四路(红岭北路口至八卦五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中心六路(福华路口至福华三路口)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