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深圳随地吐痰可处以罚款50元至200元,在这个范围内,处罚多少可由执法人员自由裁量。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对这种自由裁量权可能被滥用发出呼吁,市法制办在日前答复中表示正起草相关规定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出规范和约束,并透露考虑在交通秩序和环卫管理两个领域实行定额处罚。
市法制办表示,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5月6日,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方案》,从自由裁量权实施范围、实施原则以及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
根据这一实施方案和市政府本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法制办还组织起草了《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54个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在《若干规定》中,将会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概念和监督部门,并且计划通过明确裁量权规范标准,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制定裁量权规范,并作为该机关实施裁量权的工作依据。
《若干规定》中还拟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原则,包括同步原则、合法性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同案同罚原则等内容。规定中还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将建立执法登记、集体决定、归档制度、处罚裁量权说明、要求限期改正、公示等制度。
市法制办还透露,结合香港法治经验,深圳拟选择交通秩序和环卫管理两个领域寻求立法突破,实行定额处罚,克服法规规章过于“活”、“粗”、“软”的弊端,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弹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