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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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8 08:30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综合文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三)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

  4.通过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者授权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的人员;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5.符合其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4.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选调职员报名表》及报名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03室;咨询电话:0755-8955617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3.报名资料

  ①《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

  ③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⑤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或能证明职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⑥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表(报名阶段暂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年度考核结果说明);

  ⑦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⑧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⑨自愿放弃原职务级别承诺书(现任职务级别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务级别的报考人员提供);

  ⑩报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版和扫描件,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以上原件查验后,仅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考试环节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若通过岗位资格初审不足2人的,由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之内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如取消的,由单位及时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8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8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成绩线(60分)的人数进行面试。

  (五)确定考察对象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汇总,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选调单位可选择人员递补(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上报审核后重新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阶段人选;选调单位也可选择不递补。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七)考察

  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八)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出之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选调职员报名表.xls

  附件4: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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