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下午18:00截止报名,幼儿园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实习生 2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2.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标准发放。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下午18:00截止,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投递到指定邮箱:Btymdeye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码”;
2.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刘老师0755-28706582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材料如下:
1.word文档:报名表(附件1);
2.Excel文档: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pdf文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4.pdf文档:在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岗位相关证书+验证报告;
5.pdf文档:承诺书(附件3);
6.pdf文档: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pdf文档: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聘用证书等)。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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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考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我们尊重您的每一份付出!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