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龙华区2023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6:00。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三)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五)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条件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考生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入围的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学习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接受报考。
定向生或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聘用时按照公告的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周岁的,即为1987年3月6日之后出生,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0周岁的,即1992年3月6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和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线上报名网站(lhqsydwzp2023.htirc.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同时上传)。
2.本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2022年9月1日以后出具,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5.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的港澳永久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9.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10.上述证书、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二)校园宣讲和现场报名
计划于3月13日(星期一)至3月16日(星期四)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武汉举行校园宣讲会,现场接受报名。行程如有变动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考生学习经历、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社会实践、获奖等要素进行预评分,预评分合格线为8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10倍择优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当预评分80分以上考生不足岗位拟聘人数10倍时,预评分8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第一轮面试环节。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统一在龙华政府在线上公布,未被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线上面谈
具体时间及方式在公布进入线上面谈人选名单时由各单位一并公布。各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3人以上)进行评分,线上面谈合格线为75分,对线上面谈的考生评分进行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开展前,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线上完成素质测评。
(二)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武汉,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或固定题目问答。面试合格线为75分,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直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六、考察
由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录用。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人员经公示有投诉,经查投诉属实且违反招聘公告或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招聘文件中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十、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递补。
十一、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考生,按照湖北省内武汉市外高校考生500元/人、湖北省外高校考生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龙华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龙华政府在线网站:www.szlhq.gov.cn
2.报名网站:lhqsydwzp2023.htirc.cn
(八)咨询电话
公告咨询电话:(0755)2333834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5154
(九)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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