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田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及教研员若干名。笔试时间在12月23日。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园长:10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等教育相关专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副园长及以上工作经验;
6.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园所发展规划能力强者优先。
(二)副园长:10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等教育相关专业;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需在中层干部及以上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2)非在编人员需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或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的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或1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的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保教管理、教科研指导、师资培训等业务能力突出,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三)教研员:20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放宽条件:具备3年及以上深圳市事业单位学前教育督学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6.保教管理、教科研指导、师资培训等业务能力突出,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2023年12月9日10:00起登录福田教育局招聘系统(https://chyidea.szftedu.cn/zp/)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截止2023年12月17日17:00。
3.打印准考证
2023年12月20日10:00—12月22日22:00登录福田教育网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纳入备选库
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考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时,本次招考未被选用的可纳入备选库。
(三)网上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教育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5.任职证明或文件、聘书等相关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注意事项
1.符合园长报名条件的,可同时报考园长和副园长岗位;
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参加应聘;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统一安排在12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共考一科,题目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审查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初审对象。
(二)资格审查办法
福田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所列资格条件要求相符。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不接受材料补交。报考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从报考资格审查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结果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与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名单将于福田教育官网一并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公告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及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人选及备选库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在福田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当符合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少于拟聘人数的,则拟聘人数以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本次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备选库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官网公示。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福田区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八、待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标准》执行。
(三)符合福田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相关政策执行。
九、有关说明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12月9日。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福田区公办幼儿园现任园长、副园长报考可放宽年龄限制。
(四)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咨询电话:0755-23803659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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