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一般专干。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gmczrl.ikaowu.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1792,联系人:朱先生。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755-29428367,联系人:邹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①《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电子版填写,但本人手写签名处需打印签名,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10月23日。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办理入职,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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