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总工会下属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啦!社会人员、应届生岗位都有!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是深圳市总工会直属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创建于1979年,现有2400多名全日制中职和1.1万名在职专本科在校生。历经40余年的发展探索,学校逐渐形成了中高本(含成人)衔接、产教融合、企业和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深度参与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
学校秉持“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的校训,深入思索新时代背景下学生特点和职业教育工作要求,提出“体验美好、启迪智慧、健全人格、多样成才”的教育理念,打造有选择的教育体系,为学生多样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精心打造美丽平安校园,完善“力行”德育环境,以严格管理促行为养成,以思政教育促理想信念树立,以心理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识教育和生活教育启迪师生智慧、健全人格。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市第三职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下半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 一 )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和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岗位:
①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19日(下同);
②2022年12月1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若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若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没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应聘(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获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1年试用期,如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0:00至12月23日17:00。
2022年12月2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12月2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
2023年1月10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上报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总工会统一划定。市总工会及市第三职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按教育类高中与职校类别命制考题。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2月21日16:00在深圳市总工会和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
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须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以及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市第三职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市第三职校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市第三职校根据加试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总工会和市第三职校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第三职校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第三职校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市第三职校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市第三职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总工会和市第三职校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第三职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市第三职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规定备案。经深圳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聘用后,市第三职校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市第三职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第三职校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市第三职校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市第三职校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http://wjw.sz.gov.cn/yqxx),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市总工会和市第三职校将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布具体防疫须知及相关动态调整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19日。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方案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总工会
(0755)88135075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0755)23678686
(0755)23678668-1123
附件
1.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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