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宝安区信息初审分为两种情况:网上初核和现场初核,若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具体详见正文。
1.网上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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