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位准大学生,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千万不要放弃读大学的机会,政府有很好的生源地贷款可以申请。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生源地贷款申请操作流程。
2022年深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工作程序
(一)政策宣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通过毕业班年级(班)会、微信群、播放宣传片、印发《深圳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等形式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确保高中毕业生和家长知悉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
(二)高中预申请
1.学生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原则上均应通过所在高中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对象为高中阶段任一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或经学校认定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贷款需求的高中毕业生于6月30日前向所在高中学校提交《深圳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对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预申请时间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2.高中学校认定贷款资格。
各高中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学生资助部门;各区学生资助部门于7月8日前汇总本区预申请信息,将加盖区教育部门公章的《采集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angshp@sz.edu.cn(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学生个人申请表由学校留存备查。
(三)正式受理
1.网上申请。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合同签订。
首次贷款学生(包括高校录取新生、在校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市教育事务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市教育事务中心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9日(工作日)。
3.上交《受理证明》。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中心。
4.高校确认信息。
高校收到学生《受理证明》后,应及时核对学生学籍和欠缴费用信息,于10月10日前将本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管理系统。
(四)助学贷款发放
高校录入《受理证明》相关信息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按程序将贷款拨付至学生专用账户,再划扣到各学校学费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作为学生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