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龙岗区教育局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安排已经公布了,申报条件、时间、方式等详见正文。
龙岗区的家长注意啦!从4月15日起龙岗区2021年春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要开始啦!
申报条件
具有我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二)网上补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申报方式
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70000000075429100000300586000
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页面左上角选择“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教育局”,后在“实施清单列表”中选择“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在线申办”。
申报审核条件
(一)“新生”申报审核条件
1、深圳户籍学生:
户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享受学位补贴。
2、非深圳户籍内地学生:
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非深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学生)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生信息。无论家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必须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经核实因家长未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导致补贴申报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审核申请。
3、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学生本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此类学生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居住证正反两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②学生本人无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提交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资格比对结果通过后,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公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学生、监护人的相关证件及亲属关系公证书正反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台湾户籍学生:
学生本人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各学校人工审核通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将证件正反两面拍照后传给社管科李老师。
5、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6、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二)“老生”申报审核条件
“老生”也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重新填写申请表。原则上之前享受过学位补贴的学生,在申请表上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可以直接通过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入口、结果查询、撤销申请重新修改、政策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