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磅消息,2020年深圳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发布了,对于大家关注的重点内容,还有专门的问题解答,赶紧看看吧。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已印发实施,今年招生文件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十问十答”全部告诉您↓↓
一、今年招生文件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20年4月1日出台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与去年相比,我市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更严格、更规范,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所有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二是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是落实特殊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是义务教育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直升生。
五是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包括加强分班管理、严格学籍管理和规范课程教材管理。
六是建立考核和问责双机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违反操作,查有实据,造成重大舆情,引发社会不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二、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对象的条件是什么?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什么要求?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片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
(三)任何学校都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四、我市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有哪些具体要求?
落实阳光招生,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的政策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充分体现教育公平,合理设置积分类别、项目、标准和分值,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积分入学细则要充分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在招生工作实施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定与往年有何不同?
一是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且有住宿条件的,经学校申请,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跨区招收少量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发布。
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所有学生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是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五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政府统筹安排学位或者政府直接购买学位的学校除外。
六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摇号相关规定准确实施。
六、如何理解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在2019年探索试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时间。同一标准指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同一平台指所有申请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是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是民办学校学位,都必须在各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申请,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同一时间指各区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时间启动招生,同一时间录取。
七、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科学设置招生类别和招生学段,实行错位发展,协调发展。市属特殊教育学校以视障、听障教育为主,并保证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继续升学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各区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智障等其他类型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各区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到“一人一案”,逐一安置。
八、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四月下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下旬:招生宣传;
5月上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统筹安排学位;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并以各区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九、普通高中学校如何招生?
(一)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规模,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公办高中学校满规模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与公办高中学校同步招生。
(二)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三)市教育局全面统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自主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
(四)所有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规范资格审查制度。
十、新生入学管理有什么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实验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
(二)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一人一籍”,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未经学校批准且未按期到校注册的、违规招生查有实据的不予建立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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