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次发布的光明区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其实大都在之前有发布过,或者是在现行政策上微调。变化比较大的是要求提供居住登记信息,在很早之前也有提示大家要去登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关于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各位适龄儿童家长:
光明区 2020 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将于 4 月初启动(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学区范围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商品房、房屋租赁凭证等(以上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同时提供居住登记信息(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家长所提供住房材料与居住登记信息保持一致。申请学位时需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居住登记时间节点为 2019年3月 31 日前);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2019 年 4 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3.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1)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参保证明,2019 年 4 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二、其他重要提醒(2018 年已做提醒,现为再次提醒)
1.继续实行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
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 2017 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2020 年继续实行学区住房限制措施,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 6 年、初中 3 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 查询)。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审核通过,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2.关于租房家庭租赁证件时限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时限:2020 年秋季及以后入
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 31 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 30 日之后。
三、教育局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55-88211352;0755-88211307;
2.招生网站: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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