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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初审(时间+注意事项)
2019-05-05 14:27【我要纠错】

【导语】:在深圳学位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就是初审阶段了(各区叫法可能不一样),就是把材料交到学校去进行初步审核。这个阶段,大家要做的就是根据所在区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就好。

  目前,2019年深圳各区学位申请网报陆续结束,进入各区的学校初审环节。

  除龙华区部分家长在网上审核,其他区家长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学校初审材料,赶紧来看看吧!

  》》》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汇总(2019年最新) 

  南山区

  小一:5月11日—12日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

  (1)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2)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16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3)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初一 :5月25日—26日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中学验核材料。

  (1)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2)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30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3)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福田区

  小一 :5月10日-5月12日

  (1)5月10日-5月12日期间,学校将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请家长尽量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进行初验。

  温馨提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收到学校相关通知的家长,可自行到学校公告栏查看或咨询学校初验各批次安排。

  (2)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将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4)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12日17: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再次到地段所属学校递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初一 :5月11日-5月13日

  (1)5月11日-5月13日期间,学校将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请家长尽量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学生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初中(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温馨提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收到学校相关通知的家长,可自行到学校公告栏查看或咨询学校初验各批次安排。

  (2)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将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学生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4)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13日17: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再次到地段所属学校递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罗湖区

  小一 :5月11日—13日

  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申请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证。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家长可于5月15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申请信息比对以5月15日数据为准。

  ③申请人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及类别/积分以向学校提交验证资料时的状态为准。

  初一 :5 月11日—13日

  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申请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证。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规定时间(5月15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③申请人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及类别/积分以向学校提交验证资料时的状态为准。

  宝安区

  小一 :5月9日—5月12日

  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

  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

  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报名表、无房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居住证明以外的其他各项证件无需复印件,带原件到学校初核即可。

  初一 :5月14日-5月16日

  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

  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

  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报名表、无房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居住证明以外的其他各项证件无需复印件,带原件到学校初核即可。

  龙岗区

  小一 :5月7日-5月10日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

  经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初一 :5月13日-5月16日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

  经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

  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龙华区

  非大学区

  小一/初一 :5月7日-15日

  (1)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附:龙华区2019年秋季学校初审地点及时间安排表

  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在各申请学校,时间为5月9日-15日。

  现场受理材料情况说明:

  (1)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在预报名期间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需在招生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2)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2019年秋季新增学校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

  温馨提示: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大学区

  小一/初一 :5月9日-15日

  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在各申请学校,时间为5月9-15日。

  现场受理材料情况说明:

  (1)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申请表)到所填报2所学校中的第一个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如:填报志愿时申请学校为龙华区实验学校、民顺小学2所公办学校,则将初审材料送至龙华区实验学校。

  注:材料初审学校不是最终录取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予安排学位。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光明区

  小学 :学位申请(5月6日-8日)

  初中 :学位申请(5月9日-11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避免交通堵塞,请家长绿色出行,学校及周边不提供车位。

  家长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只需带原件,不用复印,由学校查看后用高拍仪扫描留存,原件由家长带回),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资料齐全予以初审通过,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各学校要妥善安排相关组织工作,设立招生信息公示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保障学位申请有序进行。

  温馨提示:

  白花学校、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塘家学校、华中师大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和凤凰学校由于新建校或改扩建的原因,暂未投入使用,资料初审人员由教育局协调安排。

  相关安排见下表:

  坪山区

  小一 :学校初核(4月25日8:30-4月30日17:00)

  初一 :学校初核 (5月5日8:30-5月9日17:00)

  网上预报名后,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证件、证明及学位申请表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进行材料初核。

  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资料,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盐田区

  小一 :5月7日-10日,5月13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只需到第一志愿学校初核资料,无需到第二志愿学校再交验资料。

  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9年小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

  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

  1.盐田区今年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2.第一志愿申报海希未来学校(暂定名)的,到梅沙小学交验入学申请资料。

  初一 :5月7日-10日,5月13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到申报学校初核资料。

  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

  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今年盐田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大鹏新区

  小一初一 :学位申请(5月13日至5月17日)

  家长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到地段内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准许学位申请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大鹏新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或《大鹏新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予以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家长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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