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福田区已经公布了2019年幼儿园报名安排,大家赶紧看看吧。然后记得留意附近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宝爸宝妈们注意啦,福田区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要开始啦~
其中,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7日;
其他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6日-6月14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72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现就做好福田区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一)统一集中招生时间
本学年全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6日-6月28日。
其中,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7日,查验材料时间为5月18日-5月24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5月27日-5月31日。
其他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6日-6月14日,6月28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二)明确招生年龄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经区教育局同意,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
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
(三)免试就近入园
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二、招生程序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报备审核后实施
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办法、所需材料、核验时间及地点、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
实际办学规模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幼儿园,应调整招生计划,办学规模不得超过核定规模。
各区属幼儿园招生方案须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民管科审核同意(市属园统一报投控幼教管理中心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二)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幼儿园应在4月15日前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和招生方案,供适龄儿童家长参考。
幼儿园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适龄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和录取
1.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登陆拟报名幼儿园网站或直接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进行报名申请。
幼儿园应在报名时段内接受所有适龄儿童报名申请,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递交报名申请后,等待幼儿园通知查验相关报名材料。
2.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接到幼儿园通知查验材料信息后,应向幼儿园提交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和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进行查验。
3. 非深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福田区幼儿园。
4. 幼儿园应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查验材料结束后,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5. 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
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理由不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核验材料和咨询。
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四)接受健康检查,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整理汇总并上报招生资料
集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及时整理招生资料,填写相关表格,撰写招生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民管科(市属园报市教育局)备存。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各幼儿园应从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提高市民满意度的高度,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
招生工作启动前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招生纪律和相关要求,报送招生方案并做好相关材料查验和招生宣传工作。
各幼儿园应设置并公布专门的幼儿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统一受理和解答儿童家长的疑问,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报名和材料查验工作。
各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段和相关材料查验时间。
提倡采用多种报名方式和分散查验等方法开展招生工作。
各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三)强化招生监管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福田区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将招生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制、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奖励资助及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对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将及时严肃处理。
幼儿园提前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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