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家长注意啦,坪山区公办中小学尚有部分学位,因此即将进行2019年春季学期插班申请。具体招生计划、对象、材料、积分、时间、流程等见正文。
日前,坪山区2019年春季转学插班通知公布。
507个公办学位供申请,2019年1月3日正式开始。
有需要的家长要好好研究哦,不要错过时间,下面为你敲黑板解读2019年春季转学插班申请要点。
一、招生计划
坪山区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转学插班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办法
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4.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 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4. 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四)港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7.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五) 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五、转学插班积分办法
(一) 学位类型、积分计算办法
参照《坪山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详情可直戳▶坪山区2018年积分规则详解)。
(二)居住、社保时长计算截止日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且报名至录取结果公示前证件需保持有效使用状态。
(三)计生登记截止日期
截止2019年1月6日。
六、申请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申请方式
家长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转学插班”,凭儿童身份证号码登录并填写《坪山区2019年春季转学插班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二)申请时间
2019年1月3日9:00至2019年1月6日24:00(共4天)。
(三)材料审核及结果公示
家长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8日(8:30-17:00)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
2019年1月18日公示初审结果,初审资料不合格的家长可于2019年1月18日-1月19日(8:30-17:00)到申请学校申请资料复核;
2019年1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二)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深圳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即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详细了解深圳市中考政策,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三)如需了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事宜,家长可直接联系相关民办学校。
(四)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坪山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89353010、284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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