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坪山区2018年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相关信息都在这了,有需要的赶紧了解!
根据坪山教育局消息,坪山区2018年公办中小学插班申请于6月24日开始。
一、招生计划
备注:
其它学校及年级无空余学位。
二、招生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0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02、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0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0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办法
根据今年转学插班招生计划,采取同一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额满为止哦~
积分计算办法:
转学插班积分办法参照《坪山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政策》◀直戳查看
居住、社保时长计算截止日期:
截止2018年5月31日,且报名至录取结果公示前证件需保持有效使用状态。
插班生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 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4. 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坪山区委统战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三)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温馨提示:
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哦~
五、申请方式、时间
01、申请方式:
家长登录“坪山区转学插班系统”,凭儿童身份证号码登录并填写《坪山区2018年秋季转学插班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系统网址:
http://psjybm.sz.edu.cn/visitpsgbzxcbjz
02、申请时间:
6月24日9:00至6月27日24:00。
03、材料审核及结果公示:
家长于2018年6月28日-6月29日(8:30-17:00)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
7月9日公示初审结果,初审资料不合格的家长可于7月9日-7月10日(8:30-17:00)到申请学校申请资料复核;
7月14日公布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哦: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在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深圳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即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只能到民办高中或者中职学校)。
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三)如需了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事宜,家长可直接联系相关民办学校。
(四)如果转学插班学位未满额录取,剩余转学插班名额将面向全区进行二次报名申请。
(五)春季学期属于学年中段,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春季学期一般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坪山区从2019年起,春季学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六)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89353010、284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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