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打南科大带头走出631综合评价自招模式之后,国内多数高校自主招生都借鉴或采用这种中和评价招生录取模式。
2017在广东实行综合评价自招的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广东省在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其中,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都是深圳的高校,中山大学在深圳也有校区。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除上海纽约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案外,其他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按照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
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以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成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形成高考与高校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录取体系。
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旨在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突破“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要求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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