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总有一些孩子因为父母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转学插班,如果你想让在你孩子在福田区就读,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的转学插班手续应该这样办理。
因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深圳市居住证和房屋租赁政策发生变化,福田区针对本学期转学插班所需材料进行临时调整。
一、时间安排
转入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周末除外)。
二、相关准备
1.学校服务窗口开放
各学校在转学插班期间协调门卫室,允许家长递交转学申请,同时开放学校服务窗口并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家长以及接听电话咨询,避免发生“门进不了,人找不了”的现象。
2.公告转学插班相关信息
(1)学校对学位空额情况进行统计。如学校学位空额较小,无法安排全部转学申请,请学校严格按照积分类型审批。(小学、初中班额标准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执行,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
(2)本学期转学插班对非户籍学生材料要求有所变化,请查看第3点。
(3)学校需将本学期学校办理转学插班的时间、办理地点以及联系电话进行公示。如因某年级班额超标不接收转学插班申请,也建议学校进行公示。
3.转学插班相关材料变更
(1)居住证
根据深圳市政府2015年6月1日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居住证办理对象必须在我市连续缴纳一年社保或者连续居住一年且不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此根据2016年我区招生政策,对本学期转学插班所需材料进行微调:非户籍学生不再要求提供居住证,但学生父母仍须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
(2)房屋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计生政策。
非深圳户籍学生家长须到现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流程
学校转入申请受理流程
转学插班须按照登记、材料审核、积分排名、政务服务科复核、录取五个工作步骤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学校在放假前两周做好转学插班准备工作,同时统计本学期各年级学位空额情况,公告转学插班办法、具体时间安排以及联系方式。安排学校服务窗口做好咨询工作。
(2)放假前两周为转入申请受理时间,过时不再受理。学校须登记符合条件的转入申请,并审核转学材料以及计算积分,进行积分排名。
(3)受理时间(6月28日—7月7日)之后,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底进行录取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4)学校招生委员会监督审核本学期拟转入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转学插班积分政策确定录取名单及最低录取分数。对未录取的学生家长,学校需及时告知,以便家长及时申请其他学校。
(5)经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学校填写《福田区转入统计审核表(2015版)》(附件2)上报政务服务科审批,学校根据政务服务科的审批意见通知所有申请转入家长结果,并开始办理转入手续。政务服务科将根据学校递交的《福田区转入统计审核表(2015版)》进行盖章审批。
(6)地段学校因学位已满对未能接收的福田户籍、福田区内购房或台湾户籍等插班生,开具《学位已满证明》,家长凭此证明可到其他非地段学校自行提交转学申请。其他学校在接收本地段户籍插班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优先安排开具《学位已满证明》的转学申请(优先于第六类型)。
非深圳户籍租房的学生如因积分偏低,没有被申请学校录取,学校须告知其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商量转学插班事宜。
四、注意事项
1.非户籍学生家长到现居住地街道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2.各学校不能以无国家学籍为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
3.为保证学生转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避免家长故意隐瞒学生原实际就读信息的情况,家长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国家学籍“学籍卡”。如学生在原学校没有全国学籍,须原就读学校开具说明,待福田区学校核实后办理。
4.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挂读或借读。学校不得招收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举行任何形式的插班生考试。
5.因2016年开始实行新的深圳中考政策,初中学校对非户籍学生转入须提醒其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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