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深圳大学公布了2016本科招生章程,小编为大家进行了编辑整理,不过内容比较多,大家可以按需阅读。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590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16深圳大学本科全国招生计划汇总(含一本、二本、高本)
三、录取规则
提档比例: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0%,视生源情况而定,最高比例不超过105%提档。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政策,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提档;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提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学校志愿处理办法: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处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同等志愿,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次序,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处理办法:
普通文理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并结合专业要求录取。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方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专业调剂: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服从专业调剂,在相关专业的专业志愿录取完后,有剩余计划的情况下,可以被择优调剂录取。
学业水平测试: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专业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科专业时,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D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AB或AB以上,必测科目4C或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或4C以上。
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英语(师范)、日语、法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相关规定:
对政策性加分的处理办法: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四、收费标准
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平均学费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五、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
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
1.深圳大学华强奖学金:深圳华强集团每年捐资500万设立“深圳大学华强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不含港澳台及华侨、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
(1)华强新生特等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考文化课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下新生,每人奖励5万元,第一年首次发放2万元,剩余每学年一万元(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因违反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将取消其下一学年及以后的奖学金):
①广东省外: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λ=(α-β)×γ
α=该省高考满分
β=该省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γ=0.4;文史:γ=0.37。(标准分按0.5,按四舍五入规则)
②广东省:高考文化课理工类排位在4000以内(含4000)、文史类排位在1600以内(含1600)的新生。
(2)华强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华强新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1万元,第一学期发放5000元,剩余5000元在第二学期发放(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因违反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将取消其第二学期的奖学金):
①广东省外: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λ=(α-β)×γ
α=该省高考满分
β=该省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γ=0.32;文史:γ=0.29。(标准分按0.45,按四舍五入规则)
②广东省:高考文化课理工类排位在9000以内(含9000)、文史类排位在2500以内(含2500)的新生。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新生:
A.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区域)分专业最高分(排名)。
B.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5%及以上。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2)学校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特等奖5000元/人/学年,一等奖3000元/人/学年,二等奖2000元/人/学年,三等奖1000元/人/学年。
(3)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和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的拔尖创新人才。大一新生获全额学费奖金(6000元/人/学年);大二及以上年级:一等奖12000元/人/学年;二等奖6000元/人/学年;三等奖3000元/人/学年。
(4)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捐赠设立。在校、院两级设有好日子奖学金、华强新生奖学金、腾讯奖助学金、永旺奖学金等几十项。其中好日子奖学金每年100万元,奖励100人,每人10000元。
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人/学年。
(2)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六、特别说明
1)因新建学生宿舍尚未完工,现有学生宿舍床位不足,广东二本录取的深圳生源在第一学年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2)医学院、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和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将于第一学年陆续搬入西丽校区。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 4925
传真:0755-2653 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八、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
详见:2016深圳大学高职本科招生章程(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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