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6年已经有24个省市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同时,在广东地区的招生录取方面,全国将有7所大学参与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下面是本地宝为你整理的2016广东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相关信息。
日前,经教育部批准,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7所高校在广东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参与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的高校
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7所高校在广东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7所试点高校中,中大、华工作为2016年新增的试点高校,将安排部分专业参与综合评价改革试点。
参与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的深圳高校
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中大三校区招考统一)
改革地区
仅限广东。
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是什么
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按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各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情况
目前,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试点高校已公布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并陆续开始综合评价报名工作。
2016年新增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正在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章程并接受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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