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单
考生进入开单界面,可以实现自主开单,并发送缴费基础数据给财委,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考生需要正确录入个人基础数据“缴款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确认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性别”、“报考类别”、“报考项目”、“数量”,其中报考项目至少录入一项。且同一笔单中不能重复选择该项报考项目。录入完成后点击【开单】,如果录入数据正常,将进入如下图所示界面:
此时,考生可以选择【支付】,使用网上银行功能进行支付。也可通过【打印】,连接打印机,打印出“非税缴款通知书”前往银行柜台缴费。
2. 支付
对于已开单,但未支付的缴款通知单信息,可以通过该界面进行支付,画面如下:
注意事项:
输入开单时的“通知书号码”,如果未记通知书号码,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收费项目”组合查询,查询出的信息可以点击【支付】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打印】功能,连接打印机,打印出非税缴款通知书去银行柜台缴费。
3. 缴费状态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该功能查询已经缴费的通知书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该功能只能查询已经缴费的通知书状态信息,对于未缴费的通知书请通过“支付”功能进行查询并支付。查询条件请输入“通知书号码”,如未记住通知书号码,可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开单时间”组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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