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修业年限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5年。
六、学费及奖助金
(一) 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
究生招生网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直博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见该院招生简介。
(三)推免硕士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院系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四)直博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院系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开题后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
“优生优培”计划的资助标准详见《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4/16920.htm )。
七、其它相关说明
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含“优生优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仍须按照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 )上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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