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随着中国高校产业化的进程,利弊问题再次被放到公众眼前。关于高校校企的监管问题也成了遏制高校腐败案的重要手段。
中国高校的校办企业资产监管问题,随着高校反腐的深入,逐渐进入了公众视野。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以下简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489所高校3478个校办企业的资产总额超过3000亿元。
象牙塔里是不是就只能有圣贤书而不能有产业,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创建高水平大学,需要有雄厚的财力,而这财力不该全部来自国家或者地方财政拨款。大学作为创新源地,通过创造价值获得回报,拥有自己的产业无可厚非,至于大学老师在校办产业中兼职,无论从创新激励,还是从经济人权利的角度来说,都无可非议。
不过,对于高校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还不能过于乐观。现实中,高校校企的确扩张了大学的财力边界,但却很难说是与高校的身份与职责相得益彰。相反,一些高校校企,成了利用科研产业化政策的圈钱工具,而大学领导、教授办企业,有一部分人是抱着创业梦想,不过也有为数不少的是看重头衔的光环,或者为了获取丰厚的经济回报。
高校办产业,固然不必成为禁区,但却同样不能没有边界。高校校企产权不明晰、行政权力不规范是个普遍现象,而产权的问题、人事的模糊都可能成为高校腐败问题的温床。目前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高管都由高校领导兼任。教育部曾明确规定:各校分管产业工作的校级领导可以担任学校资产公司董事长,其他校级领导原则上应逐步撤出在资产公司的兼职。不过,我国多所高校校办企业的负责人员有校级领导层的身影。而最近几起大学领导贪腐事件,多与这些人贪墨校企资产有关。在高校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的背景下,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跑偏了方向。
此外,高校校企是转化高校的科技成果的重要阵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鼓励以名教授为代表的科研人员在校企任职的行为,就完全可以无拘无束。在这方面,素有创业文化的美国高校,则早有相关约定和边界。美国大学对教授创办公司采取鼓励的态度,只是知识产权转让和教职员工的创业,要与学校之间达成规范的协议。对于需要投入较多时间投入创业的教授,甚至可以办理“留职停薪”。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和边界,就难免有高校科研人员厚此薄彼,忽视、甚至荒废教学主业、教学质量下降之忧。
不难看出,大学办产业,教授办公司,当然可以自由选择,但却不为了这看似光鲜靓丽的高校产值随心所欲,至少,大学的本分,教授等科研人员的本业,始终是一条不能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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