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对于非广东户籍学生是不能办理高考借考,还有一些其他情况也是不能在深圳市参加高考的。
办理高考借考注意事项
1、非广东省户籍学生不能办理借考
2、只有学生一个户口在广东、父母户口均不在广东的不能办理借考。
3、A:凡高中阶段(2012年9月1日以后)户口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不含深圳市),按省规定,须回户口所在地市报考,我市不受理其借考申请。
B:对全家户口在广东省内,但考生本人户口是单人单户或户口簿上考生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即非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的考生申请借考的,须列为特殊户籍考生。需填写两张表格(借考申请表、特殊户籍登记表)。如果考生户籍与户主不是直系关系,《特殊户籍登记表上》父母姓名和户籍需照实填写,并且需要到公安局开具证明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的关系证明。学生户籍是单人单户的也需到公安局开具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的关系证明。
4、2012年9月1日至今户籍从外省迁入深圳市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填写《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
5、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借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二种材料:①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全户人员在广东省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借考手续。
6、下发名单为高一入学在籍择校生,请班主任询问本班是否还有非深户学生未在名单里(特别是皇御苑学籍学生)
7、因特殊户籍学生需自己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需要时间请尽快通知学生办理。超过办理截止时间不予办理。
8、资料审核时间为11月**日,审核地点:北校区三楼会议室。错过此时间需本人至本部A座一楼学生事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