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地宝 > 深圳教育 > 考试辅导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
2013-09-26 11:46【我要纠错】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2名以上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出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出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要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送材料及证据,直接进行处理;出现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对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认定,由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理决定。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定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考点、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情况或者需要对教育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情况下,应当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
    
    发生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案件,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或者直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考点主考、评卷点负责人应当暂停其工作,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生,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在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场所违反有关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提出处理的教育考试机构通报。
    
    第二十五条 教育考试机构在对考试违规的个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给予考生停考处理的,经考生申请,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举行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
    
    第二十六条 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救济途径以及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第二十七条 考生或者考试工作人员对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者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授权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适用的依据等进行审查,并在受理后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一)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处理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决定撤销或者变更:
    
    1.违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程序的。
    
    做出决定的教育考试机构对因错误的处理决定给考生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救。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本地区违反规定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处理情况,并向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场是指实施考试的封闭空间;所称考点是指设置若干考场独立进行考务活动的特定场所;所称考区是指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设置,由若干考点组成,进行国家教育考试实施工作的特定地区。
    
    第三十三条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教育部颁布的各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手机访问 深圳本地宝首页

相关推荐 考研 违规 教育部 
  • 2025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是多少(缴费时间+确认时间)

    2025考研正式报名时间是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 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网上确认流程(入口+时间)

    考研网上确认流程:1、确认网报信息2、上传准考证照片3、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4、上传报考点要求材料5、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 202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怎么弄(打印入口+打印流程)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ww.chsi.com.cn/,进入学信网官网。‌登录后点击主页面上的“在线验证报告”,选择“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申请。‌

  • 2025考研报名注册学号怎么填写(查询入口+查询方法)

    考研报名,还没毕业的应届生要填写的注册学号,就是大学学号,下面给忘记了的同学分享查询方法

  • 2025考研报名科目和院校不一致怎么办

    在填报时,发现网报系统中考试科目数据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及时向报考学校联系确认。出现这一情况,有可能是报考学校的考试科目出现错误,考生可在与报考学校联系后暂缓报名,请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等

  • 2025考研报名缴费了还能修改信息吗

    考生可在报名阶段,修改除“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 2025考研报名信息填错了可以修改吗(附修改范围)

    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报考关键信息不可修改,考生信息和其他报名信息可以修改。若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报考点等信息确实错误,只能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因

  • 2025考研国外+港澳台学历认证未通过怎么办

    国外学历(留学生学历)、港澳台学历等学历目前无法进行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根据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核验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咨询

  • 2025考研考生来源怎么填写(填写要求+填写方法)

    “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获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普通全日制。“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获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成人教育

  • 2025考研符合报考条件的最后学历证书编号怎么填(附查询方法)

    往届生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档案验证本人学籍或学历),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填,更多详见正文

  • 2025考研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怎么填

    应届毕业生档案迁至学校的写现就读学校所在地和现就读学校详细地址,没迁至学校的写档案实际地址即可,往届生按实际情况填写。

  • 2025考研报名改名字学籍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核验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咨询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