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入伍的政治条件。
年龄条件计划内录取拟参军入伍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至2岁(截止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当年9月1日和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间)。
学历条件除具备国家关于报考研究生规定的条件外,报考军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军队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报名、考试及录取
军队系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及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与当年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时间同步进行,考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由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军队系统招收研究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地方考生报考时应接受政治审查。凡在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符合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当年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单位根据总政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
个别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一些军地通用的学科专业,经总政治部干部部批准,还可以招收少量地方高等院校在国家教育部下达计划内的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免试硕士研究生。
地方考生报考军队系统研究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早做准备,通过互联网或信函等形式,及时向拟报考单位索要招生简章,了解考生条件、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和有关要求,以加强报考的针对性。
招生专业和数量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目前,军队系统基本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覆盖面广的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全军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分别达到40和60余家。军队系统招收研究生,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军事战略、军兵种战役、作战指挥、军队政治工作、后勤指挥、装备指挥等军事学学科专业。二是通信、导弹、雷达、电子、航天、航海、计算机等理工类学科专业。三是医学类学科专业。四是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专业。
军事学主要面向部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一般不面向地方考生招生;理工类、医学类以及哲学、经济学和文学等军地通用的学科专业招收地方考生。从这几年招生情况看,全军每年录取地方考生研究生为1000名左右。国防科技大学等军队综合大学招生数量较多,其他院校和科研单位较少;理工类、医学招生量较多,哲学、经济学等较少。
有关待遇及毕业分配
地方考生考入军队系统研究生,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经复审、复查和复试合格后,取得学籍,由招生单位按照总政治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本人享受军队干部待遇,其职级工资比照同期军队院校毕业学员确定。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员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制度,接受培养单位管理,除完成规定的课程外,还要进行相应的政治教育,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时,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在全军范围内分配工作,可从事教学、科研、技术保障等工作,也可根据部队建设和本人发展情况从事指挥、管理和机关等工作。硕士研究生起点为正连级,博士研究生起点为正营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