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二:考生正确认识自我
认识自我性格及行为特点。性格决定命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意义。俗话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考生对自己有客观清醒的认识是填报高考志愿的首要因素。认识自我思维方式、学习习惯对选择学校及专业非常重要。填报高考志愿时从分析自己的性格及行为特点出发,判定自己可能的职业方向,作为选择学校及专业的参考。
以高分考生为例:有人长于逻辑思维,从问题的初始条件、边界条件开始分析,逐步找到问题的关键;有人则直接对问题的关键做出判断,再去分析各种条件和可能。有这两种思维习惯的学生,同时看重的同一所学校或专业,其培养目标和方向可能只适合其中一人。学习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选择学术研究方向、实际应用方向、还是技能方向。举个例子:面对一件没见过的电器,有人习惯先看说明书,有人先开机碰到问题再找说明书,而有人开机后碰到问题再打电话问别人,这反映了一个学习习惯问题,不同的人遇到同一问题探究的层面不同,因此影响着在未来工作中的定位。
有标新立异想法的学生,可能具备创新人才的核心素质。组织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学生,其实对专业不必过分看重,学校的整体氛围可能更具决定意义。没有坚持长期学习思想准备的学生,即使考试成绩较高,医生、IT研发工程师等职业也未必适合于你。惯于听命于人、案前久坐的学生,最典型的专业选择可能是会计、审计类。乐于助人,不自觉地总是对旁人循循善诱的性格,适合做一名教师或社会工作者。模仿能力强的学生学习一门应用语言应当不费力。不同的职业,对就业者的性格行为特点实际上是有潜在要求的,选择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时更要注意这点。
判定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填报高考志愿时,无论成绩多高,都要事先设定一个自己可接受的最低的学校或专业作为心理底线。按照现在的录取投档办法,假如某批次有三个志愿,最理想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估计只有六成把握,那就要做好心理准备,第二或第三志愿学校只有选报生源不足的学校才有录取把握。这样一旦第一志愿落选,被下边的学校录取就不至于有很大的心理落差。如果不能接受这种落差,那就索性选一所有八成把握的学校作一志愿。与学生心理承受力有关的另一问题是就业去向。不同专业在不同体制、机制工作单位中的分布有很大差异,而在不同体制、机制下工作的人们心理压力也是有差异的。这也是填报志愿时的考虑因素之一。
对自己性格行为特点的分析最好还是与家长、老师交流一下,可以参考测试结果,但结论还是要建立在对自己的理性分析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