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4至27日举行。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要及时准确查询好考试地点,提前了解到达考场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场的时间,按时赴考。现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前须知告知如下:
一、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或候考室。笔试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宣布上机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涂黑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考试正式开始后,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四、上机考试时,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与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自己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五、上机考试考生答题结束后,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并按监考员的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
六、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监考员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