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但一直没有理会的,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2、“口袋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得经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
3、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
4、对于那些不知档案在何方的,要向学校、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及第一份工作的用人单位咨询。
一、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然后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5、毕业时,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送到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领取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受凭证。
二、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2、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
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
“毕业生档案处理分几种情况,学生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主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做到"档随人走"。”据专家介绍:考研生,档案一般要在5月-7月前将学生档案和思想政治表现表寄到所考学校;已参加工作的,档案去向是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不接收学生档案,会把档案寄到人力资源中心和人才市场;未找到工作的,学校只能将档案寄到学生原籍的教育局或人事局;参与西部计划或支教工作的,档案将由学校保管,等支教期满再来学校提档案。
一般来说,档案在毕业后择业期可申请两年内由学校代管,择业期内未被转走的档案将在期满后,由学校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而毕业生也不能以干部身份将档案和户口迁往外地。
就业后可到两类机构托管
既然要“档随人走”,又怕档案不知去向,那自己保管是不是最安全?国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现在社会上出现一些中介机构通过档案管理费牟利,乱收学生档案,这不仅严重损害学生利益,更可能对毕业生日后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
“档案没有经过正规托管机构的认定,工龄无论多少都会记为零。”有关专家介绍,现在正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报考高峰期,对于需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只有在档案中给予认定才有效。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可到两类机构托管档案,即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所属机构,如省、市人才市场或各区(县)人才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