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信息表
学校名称 | |||
学校地址 | |||
办学性质 | 公办、完全民办或国有民办 | ||
学校就近入学服务范围 | 本校小学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要包括 等社区。 | ||
(招生地段) | 初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要包括 等社区。 | ||
补充说明:(必要时附招生地段图) | |||
学校年度 | 根据 〔2010〕 号文件规定,本学年度我校小学一年级招收 班,共计 人。初一年级招收 班,共计 人。 | ||
招生计划 | |||
申请条件 | 一、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 ||
及 | 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 ||
申请材料 | 二、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暂住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 ||
三、学位申请材料 | |||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 |||
(1)户口本; | |||
(2)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 |||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 |||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 |||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 |||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 |||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 |||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 |||
学位申请 | (按新区公共事业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 ||
程序和时 | 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时间:2010年 月 日— 日。 | ||
间安排 | 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时间:2010年 月 日— 日。 | ||
招生信息 | |||
查询网址 | |||
学校招生 | 学校招生 |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
学校招生 | 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 ||
工作承诺 |
公示时间:2010年 月 日至 月 日(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