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别家长因各种原因未能在4月18日—20日小一学位申请期内到地段小学提出学位申请或提交完整材料,为了保障我区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我科定于5月9日组织小一学位申请补材料及补申请。请家长备齐有关入学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到地段小学补材料或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各地段小学;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补材料及补申请者,深圳户籍的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圳户籍的不保证公办学校学位。
特此公告。
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
2008年4月29日